萍鄉市錦浩貿易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首次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贛0323執455號
判決日期:2021-10-14
法院:蘆溪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萍鄉市錦浩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依據已發生法律效力的(2021)贛0323民初184號民事調解書,于2021年4月22日向被執行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責任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執行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責任公司的銀行存款319萬元或者查封、扣押被執行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責任公司的價值共計319萬元的其它財產。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顏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羅娟
判決日期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