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紅、王靜等借款合同糾紛首次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蘇1322執4373號
判決日期:2021-10-14
法院: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劉紅訴被執行人王靜、孟亞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8日立案執行,無執行依據,故本案不符合執行案件受理條件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駁回申請人劉紅對被執行人王靜、孟亞云的執行申請。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合議庭
審判長蔣華偉
審判員廖勝維
審判員姜山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書記員徐志
判決日期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