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靜、鹽邊縣博越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案由首次執行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1)川0422執1318號
判決日期:2021-10-14
法院:四川省鹽邊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王靜與鹽邊縣博越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爭議一案,申請執行標的共計21879.73元。經本院立案執行,現已執行到位6563元,未執行到位的,申請執行人申請放棄。本院已將該款轉付給王靜。至此,王靜向本院申請執行的(2021)川0422執1318號案已全部執行完畢,現已結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判決日期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