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褚耀剛等借款合同糾紛恢復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黑0381執恢199號
判決日期:2021-10-14
法院:虎林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褚耀剛、王靜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虎林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30日作出(2019)黑0381民初1784號民事判決書,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褚耀剛、王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與被執行人褚耀剛、王靜金融借款糾紛一案中,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以自行達成和解長期履行為由,于2021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請撤回執行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黑龍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2021)黑0381執恢199號案件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員張麗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梁啟明
判決日期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