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贛0104民初68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1-10-14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譜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請人江西省慧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3日作出(2021)贛0104民初68號民事裁定書,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賬號36×××03-1存款26.9萬元,實際凍結金額26.9萬元。解除保全申請人江西省慧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本案已撤訴為由,于2021年2月20日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對被申請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賬號36×××03-1存款26.9萬元的凍結。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付文玉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書記員洪琳
判決日期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