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誠建水泥制品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請保全案件、特殊程序財產保全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川0114執保878號
判決日期:2021-10-13
法院: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人四川省誠建水泥制品有限責任公司與被申請人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請財產保全一案中,申請人四川省誠建水泥制品有限責任公司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下財產進行保全。申請人四川省誠建水泥制品有限責任公司已向本院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凍結被申請人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賬戶1300000元。
財產線索如下:
1、戶名: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賬號:0209××××0202開戶行:招商銀行廣州科技園支行。
2、戶名: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賬號:5100××××8431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成都市第九支行。
凍結期限為一年。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李躍武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書記員母莉秀
判決日期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