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暉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與四川國韻流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民間借貸糾紛首次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川1304執840號
判決日期:2021-10-13
法院: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中暉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與四川國韻流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四川蓬溪和諧之歌文化旅游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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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查封被執行人四川國韻流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蓬溪縣赤城鎮將軍路的土地兩宗[不動產權證書號:蓬國用(2016)第0××5號、蓬國用(2016)第0××6號]。,查封期限為三年。
需要續行查封的,應當在查封期限屆滿前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續行查封的書面申請;履行義務后可以申請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唐宇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書記員龐秀君
判決日期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