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序勁商貿有限公司、無錫藍光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等民間借貸糾紛非訴財產保全審查非訴保全審查裁定書
案號:(2021)蘇04財保101號
判決日期:2021-10-12
法院: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2021)蘇04民初217號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過程中,申請人上海序勁商貿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無錫藍光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四川藍光和駿實業有限公司銀行存款6000萬元予以凍結或者對其相應價值的財產予以查封。擔保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擔保,并向本院出具了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保險金額為6000萬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無錫藍光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四川藍光和駿實業有限公司銀行存款6000萬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上海序勁商貿有限公司預付。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陸軍
審判員劉蕾
審判員丁飛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書記員惲妍霞
判決日期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