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誠實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梓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申請保全案件、申請承認與執行法院判決、仲裁裁決案件、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特殊程序財產保全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川0114執保1006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10-09
法院: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人四川新城實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梓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申請財產保全一案中,作出(2021)川0114執保1006號執行裁定書,對被申請人梓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下財產予以了凍結。現申請人四川新城實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解封申請,以請求解除對被申請人梓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下財產的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本院(2021)川0114執保1006號執行裁定書對被申請人梓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906230的凍結。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李躍武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書記員母莉秀
判決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