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樂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粵0106民初4960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10-08
法院: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樂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李東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立案。原告上海樂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上海樂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為19063元,保全費5000元,均由原告上海樂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彭佳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王振宇
書記員馬廷毅
判決日期
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