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剛與龐艷霞、金世義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滬0106民初40755號
判決日期:2021-10-08
法院: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楊志剛與被申請人龐艷霞、被申請人金世義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申請人楊志剛于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龐艷霞、被申請人金世義名下銀行存款118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價值的財產或財產性權益,并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龐艷霞、被申請人金世義名下銀行存款118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價值的財產或財產性權益。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琦
書記員錢曄清
判決日期
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