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蔡定佳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川0191民初14533號
判決日期:2021-09-30
法院: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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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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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裁定理由:原告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蔡定佳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原告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內預交本案案件受理費,應按原告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
裁定結果:本案按原告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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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審判員仇金瑪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書記員余瑤
判決日期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