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王璟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川0191民初14396號
判決日期:2021-09-30
法院: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裁定理由:原告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王璟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原告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原告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訴理由正當,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
裁定結果:準許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撤訴。
訴訟費負擔:案件受理費192元,減半收取計96元,由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審判員仇金瑪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書記員余瑤
判決日期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