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長春)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與車轟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吉0105民初3085號
判決日期:2021-09-30
法院: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保利(長春)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與被告車轟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5日立案。原告保利(長春)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后,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保利(長春)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員張楠楠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馬萌萌
判決日期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