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寶寧、李金峰等四川省華鎣市南方送變電有限公司、四川省華鎣市南方送變電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寧夏魯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寧夏銀深廣電科技有限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寧0106民初998號
判決日期:2021-09-29
法院:銀川市金鳳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龔寶寧與被告李金峰、四川省華鎣市南方送變電有限公司、四川省華鎣市南方送變電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寧夏魯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寧夏銀深廣電科技有限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龔寶寧于2021年5月18日向本院申請撤回對被告寧夏魯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寧夏銀深廣電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龔寶寧撤回對被告寧夏魯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寧夏銀深廣電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訴
合議庭
審判員張鳳琴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書記員王麗云
判決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