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水電工程有限公司、都勻市綠茵湖產業園區建設開發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黔2701民初5619號
判決日期:2021-09-29
法院:都勻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省南充市水電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都勻市綠茵湖產業園區建設開發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立案受理后,定于2021年8月17日16時在都勻市人民法院沙包堡人民法庭開庭審理,原告四川省南充市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原告四川省南充市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3286元,適用簡易程序減半收取1643元,由原告四川省南充市水電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蔡雪婷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李昱瑩
書記員王夢蝶(代)
判決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