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市龍翔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大唐呼倫貝爾化肥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內7103民初104號
判決日期:2021-09-29
法院:海拉爾鐵路運輸法院
當事人信息
滿洲里市龍翔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與大唐呼倫貝爾化肥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滿洲里市龍翔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對被申請人機器設備:增壓機C-0181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額以訴訟請求1033312.19元為限。申請人提供了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被申請人大唐呼倫貝爾化肥有限公司機器設備:增壓機C-0181,以訴訟請求1033312.19元為限,查封期限為一年。
案件申請費5000.00元,由申請人滿洲里市龍翔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梁永革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烏仁圖雅
書記員吳佳
判決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