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金麗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大唐呼倫貝爾化肥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內7103民初106號
判決日期:2021-09-29
法院:海拉爾鐵路運輸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呼倫貝爾市金麗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麗公司)與被申請人大唐呼倫貝爾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金麗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大唐公司名下銀行賬號05×××20(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倫貝爾支行)以3000000.00元為上限進行凍結。申請人金麗公司以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呼倫貝爾中心支公司出具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大唐呼倫貝爾化肥有限公司名下賬戶號:05×××20(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倫貝爾支行)中的存款,所有凍結財產以3000000.00元為上限,期限為12個月。
案件申請費5000.00元,由呼倫貝爾市金麗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梁永革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烏仁圖雅
書記員吳佳
判決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