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曾瑞鵬追償權糾紛首次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贛0803執397號
判決日期:2021-09-29
法院: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與被執行人曾瑞鵬追償權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贛0803民初1188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向本院申請執行。本案在執行過程中,已執行到位金額61569元,申請執行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與被執行人曾瑞鵬自行達成執行和解,向本院提出撤回執行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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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終結(2020)贛0803民初1188號民事判決書的執行。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的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內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歐陽勇
審判員李永忠
審判員劉小安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肖滿蘋
書記員林孔屹
判決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