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中邦配件有限公司、天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票據追索權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1302民初17708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9-27
法院: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臨沂中邦配件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天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新鄉市藍光鎏源置業有限公司票據追索權糾紛一案,臨沂中邦配件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查封(凍結)被申請人天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新鄉市藍光鎏源置業有限公司價值801772元的財產,并已向本院提供了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查封(凍結)被申請人天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新鄉市藍光鎏源置業有限公司價值801772元的財產一宗(詳見查封凍結財產清單或回執);
二、凍結銀行存款的期限為1年;查封動產的期限為2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為3年。
需要續行查封、凍結的,應當在查封、凍結期限屆滿7日前提出續行查封、凍結的書面申請;履行義務后可以申請解除保全。
案件申請費4529元,由申請人臨沂中邦配件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馬超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劉璐
判決日期
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