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玲、駐馬店市中心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1702民初2448號
判決日期:2021-09-24
法院: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李春玲與被告駐馬店市中心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2日立案。原告李春玲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李春玲撤訴。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計25元,由原告李春玲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馬偉
審判員康兵
審判員田朝暉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張文凱
判決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