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鴻銘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財產保全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遼0922執保164號
判決日期:2021-09-23
法院:遼寧省彰武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彰武鴻銘混凝土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中建科工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彰武鴻銘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訴訟保全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中建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建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國建設銀行賬號為44×××66-1的賬戶予以凍結,凍結金額1700000.00元并提供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保單號10616033901364848684)作為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對被申請人中建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國建設銀行賬號為44×××66-1的賬戶予以凍結,凍結金額1700000.00元,凍結期限為一年,自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于雙青審判員韓林
審判員趙斌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胡集中
判決日期
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