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阿拉善盟蒼天大漠文化旅游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中電智云控股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滬74民初945號
判決日期:2021-09-18
法院:上海金融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遠東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阿拉善盟蒼天大漠文化旅游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中電智云控股有限公司保證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1年4月9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人民幣53843492.29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所有的其他等值財產。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信用擔保的方式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阿拉善盟蒼天大漠文化旅游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中電智云控股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53843492.29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同價值的其他財產及權益(凍結銀行存款的,期限為自凍結之日起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為自查封、扣押之日起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為自查封、凍結之日起三年)。
案件申請費人民幣5000元,由申請人遠東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崔婕
審判員張娜娜
人民陪審員項鑒為
法官助理李重托
書記員桂文杰
判決日期
2021-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