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龍、泰安市創新城市建設有限公司非訴財產保全審查非訴保全審查裁定書
案號:(2021)魯0902財保761號
判決日期:2021-09-17
法院: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郭德龍于2021年7月21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泰安市創新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名下價值7萬元的財產進行保全。擔保人泰安市瑞恒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出具擔保函,為該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被申請人泰安市創新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名下在泰安××開立90902××0××的賬戶內存款7萬元。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展振軍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秦瑞
判決日期
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