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與魏建明、常州市金壇區金港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蘇0413民初4892號
判決日期:2021-09-16
法院: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王振與被告魏建明、被告常州市金壇區金港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中心支公司以及第三人常州市金壇第一人民醫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原告王振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對被告常州市金壇區金港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王振撤回對被告常州市金壇區金港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起訴
合議庭
審判員戴杜平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劉希寧
書記員徐荔
判決日期
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