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紅、滕州市巴人建筑工程分包有限公司等申請保全案件、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財產保全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魯0481執保561號
判決日期:2021-09-15
法院:滕州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保全人李西紅與被保全人滕州市巴人建筑工程分包有限公司、謝顯剛、張輝、湖北四方誠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滕州市金長城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中,作出(2021)魯0481民初295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被保全人滕州市巴人建筑工程分包有限公司、謝顯剛、張輝、湖北四方誠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滕州市金長城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共計95萬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保全人滕州市巴人建筑工程分包有限公司、謝顯剛、張輝、湖北四方誠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滕州市金長城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共計95萬元。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昭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李亞林
判決日期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