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耀洪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與無錫市黃浦電線電纜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裁定書
案號:(2021)蘇02民終4318號
判決日期:2021-09-15
法院: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江西耀洪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無錫市黃浦電線電纜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人民法院(2021)蘇0282民初39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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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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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本案按上訴人江西耀洪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陳濤
審判員朱健
審判員王一川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書記員張貝寧
判決日期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