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環保科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工業環境監測研究院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川民申5149號
判決日期:2020-10-27
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四川省環保科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環保公司)、四川省工業環境監測研究院(以下簡稱工業研究院)因與被申請人四川飛紅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紅公司)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川01民終9622號民事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第六項的規定,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駁回四川省環保科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工業環境監測研究院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古莉玲
審判員胡釘
審判員閻濤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毛丹
書記員劉宥佐
判決日期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