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敏、孫建立民間借貸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冀0184民初2206號
判決日期:2021-09-08
法院:新樂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胡建敏與被告孫建立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5日立案。原告胡建敏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胡建敏撤訴。
案件受理費3180元,減半收取計1590元(實收部分),由原告胡建敏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靳凡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張巖
判決日期
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