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永久對遼源市大水缸煤礦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吉0422財保13號
判決日期:2021-09-07
法院:吉林省東遼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褚永久于2021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遼源市大水缸煤礦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遼源龍山支行賬戶XXXXXXXXXXXXXXXXXXXX存款內820000元予以凍結。申請人褚永久以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源中心支公司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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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遼源市大水缸煤礦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遼源龍山支行賬戶XXXXXXXXXXXXXXXXXXXX內存款820000元,凍結期限為一年。
保全期限屆滿如需續行保全申請人褚永久應在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請或不申請的,自行承擔不能續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請費4620元,由申請人褚永久預付。
本裁定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賈榮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書記員顧桐
判決日期
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