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中山路支行與陳斌、李海姣信用卡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7)湘0105民初1535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9-06
法院: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中山路支行訴被告陳斌、李海姣信用卡糾紛一案中,原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中山路支行于2017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中山路支行撤回起訴。
本案受理費1006元,因原告申請撤訴減半收503元,保全費502元,共計1005元,由原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中山路支行承擔
合議庭
審判長許洪源
人民陪審員劉麗清
人民陪審員顏建玲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代理書記員龍澤蘭
判決日期
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