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與滄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河北渤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滬0101民初13275號
判決日期:2021-09-04
法院: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農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訴被告滄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河北渤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農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請求對兩名被申請人價值44250749.51元的財產進行查封,申請人農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以其信用作為保全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立即凍結被申請人滄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河北渤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銀行存款44250749.51元,凍結不足部分,則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其中,凍結銀行存款的,期限自凍結之日起不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不超過二年;查封不動產的,期限自查封之日起不超過三年。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農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預繳。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吳誦芬
法官助理顧菁
書記員馮嘉
判決日期
202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