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金鼎礦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與中國安能集團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確認合同效力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渝0113民初9663號
判決日期:2021-09-03
法院: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重慶金鼎礦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與被告中國安能集團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確認合同效力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立案。原告重慶金鼎礦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重慶金鼎礦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80元,減半收取40元,由原告重慶金鼎礦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史春亞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法官助理王小鳳
書記員王倩
判決日期
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