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田某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0811民初5503號
判決日期:2021-08-31
法院: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保利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田某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原告保利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原告保利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員楚孔嶺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書記員張旭
判決日期
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