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坤木與鄧繼濤、陳萬福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黔0324民初3270號
判決日期:2021-08-30
法院:貴州省正安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張坤木與鄧繼濤、陳萬福、遵義淼源果木有限公司、貴州方程建筑總公司、正安縣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4日立案,原告張坤木于2021年7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張坤木撤訴。
案件受理費17110元,減半收取8555元,由原告張坤木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呂佳勇
人民陪審員駱國建
人民陪審員周華恩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葉敏
書記員馮益
判決日期
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