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宇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新泰市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非訴財產保全審查非訴保全審查裁定書
案號:(2021)魯0902財保676號
判決日期:2021-08-19
法院: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山東宇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查封被申請人新泰市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價值48萬元的財產。擔保人泰安市瑞恒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保函,為該保全申請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新泰市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齊魯銀行xx的存款48萬元,賬號為86×××28。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張百吉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崔昌瑩
判決日期
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