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滬74執異77號
判決日期:2021-08-17
法院:上海金融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風公司”)與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安科公司”)、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祥興科技有限公司(OceanPacificTechnologyLimited)、圣安有限公司(SincereOnLimited)公司債券交易糾紛一案中,案外人上海金譽阿拉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譽公司”)對本院凍結登記在中安科公司名下的金譽公司50%股權(以下簡稱“涉案股權”)不服,向本院提出書面異議。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案外人金譽公司稱,根據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8日作出的(2016)滬02民終9671號民事調解書,金譽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上海金福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亨享貿易有限公司需分別將其名下的新閘路XXX弄XXX號石油天然氣大廈X、X層房屋過戶給中安科公司,中安科公司需將其持有的金譽公司50%股權轉讓并過戶給金譽公司另一股東上海阿拉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拉丁公司”),且在中安科公司取得房屋產證之日起不再享有金譽公司的股東權益。中安科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3日和2020年12月28日取得了新閘路XXX弄XXX號石油天然氣大廈X、X層房屋產權證,故涉案股權于2020年12月28日起已歸阿拉丁公司所有。故請求解除對涉案股權的凍結。
保全申請人天風公司到庭稱,認可涉案股權的實際持有人為阿拉丁公司,并同意解除對涉案股權的凍結。
被申請人中安科公司稱,認可金譽公司陳述的事實,確認涉案股權應歸阿拉丁公司所有。
本院查明,本院在審理原告天風公司與被告中安科公司、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祥興科技有限公司(OceanPacificTechnologyLimited)、圣安有限公司(SincereOnLimited)公司債券交易糾紛一案中,依天風公司申請,于2019年7月1日作出(2019)滬74民初114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中安科公司、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祥興科技有限公司(OceanPacificTechnologyLimited)、圣安有限公司(SincereOnLimited)銀行存款共計27090509.4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同價值的其他財產及權益。本院于2019年7月17日輪候凍結了登記在中安科公司名下的金譽公司50%股權(對應注冊資本9000000元)。金譽公司對本院凍結涉案股權不服,提出執行異議。
另查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信息顯示,中安科公司為金譽公司股東,持股比例為50%,認繳出資額9000000元;阿拉丁公司未登記為金譽公司股東。因其他人民法院在先的凍結措施已解除,本院對涉案股權所采取的輪候凍結措施已自動生效
判決結果
中止對登記在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上海金譽阿拉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50%股權(對應注冊資本9000000元)的凍結措施。
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可以自本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議庭
審判長肖凱
審判員沈竹鶯
審判員姚競燕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徐佳云
判決日期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