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良節能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寶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首次執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魯1724執983號
判決日期:2021-08-13
法院:巨野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青島持恒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申請執行山東寶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巨野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魯1724民初4315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2021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執行。執行期間,申請執行人雙良節能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山東寶舜化工科技有限達成分期履行和解協議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2021)魯1724執983號案件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李龍
審判員何書星
審判員陶可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書記員王同昊
判決日期
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