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華百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濮陽市馳勝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9民終347號
判決日期:2021-08-12
法院: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寧夏華百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百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濮陽市馳勝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馳勝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河南省臺前縣人民法院(2020)豫0927民初1857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河南省臺前縣人民法院(2020)豫0927民初1857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河南省臺前縣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寧夏華百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49439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李彥敏
審判員李輝
審判員馬艷芳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書記員吳旭龍
判決日期
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