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福華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長平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晉0403民初2785號
判決日期:2021-08-11
法院:長治市潞州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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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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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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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駁回原告山西福華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7559元,退還原告山西福華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李艷琴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書記員趙靜
判決日期
202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