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加榮與黔西南州協力建設有限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1)黔0423執447號
判決日期:2021-08-02
法院: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錢加榮與黔西南州協力建設有限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申請執行標的共計647758.84元。經本院立案執行,現已強制執行到位670313.84元,其中,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費661435.84元,執行費8878元。本院已于2121年7月8日將該款轉付給錢加榮(申請執行人)。至此,錢加榮(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執行的(2020)黔0423民初212號民事判決書已全部執行完畢,現已結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特此通知。
審判員高勝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書記員馬國紅
判決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