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與四川樂而學商貿有限公司侵害作品發行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川11民初51號
判決日期:2021-07-30
法院: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四川樂而學商貿有限公司侵害作品發行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原告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1800元,減半收取計900元,由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呂南屏
審判員李亞莉
審判員王建強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朱海麗
書記員楊興容
判決日期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