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躍輝與云南城得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芒市國際物流園區開發管理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結案通知書
案號:(2021)云31執保1號
判決日期:2021-07-30
法院: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你與被申請人云南城得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芒市國際物流園區開發管理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向我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措施,本院作出(2020)云31民終243號之三民事裁定書,并實施解除財產保全措施,情況如下:
一、2021年1月8日,解除對被申請人芒市國際物流園區開發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德宏州分行營業部賬戶內的存款人民幣550000.00元(伍拾伍萬元)的凍結;
二、2021年1月14日,解除對云南城得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昆明市官渡區金馬農村信用合作社金馬分社賬戶內存款人民幣550000.00元(伍拾伍萬元)的凍結。
本案已保全完畢,予以結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判決日期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