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華能電纜集團有限公司與上海電力安裝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滬0104民初13437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1-07-30
法院: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華能電纜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電力安裝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2021)滬0104民初13437號民事裁定書并依法查封被申請人相關財產。安徽華能電纜集團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對被申請人上海電力安裝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人民幣212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財產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顧靜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姜潔
判決日期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