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后營與魏長云、馬鞍山市銀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蘇0321執1868號
判決日期:2021-07-28
法院: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周后營與被執行人魏長云、馬鞍山市銀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豐縣人民法院(2018)蘇0321民初6084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已立案執行。本院在執行中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根據執行調查和申請執行人提供的執行線索
判決結果
凍結、扣劃魏長云、馬鞍山市銀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2900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收入29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曾杰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書記員李恒欣
判決日期
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