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德泰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株洲中鐵電氣物資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湘0204民初1347號
判決日期:2021-07-27
法院: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酒泉德泰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株洲中鐵電氣物資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2021年7月22日,酒泉德泰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予原告酒泉德泰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43642元,減半收取計21821元,由原告酒泉德泰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吳登高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萬佳煒
書記員李丹丹
判決日期
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