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張忠武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遼02民終2723號
判決日期:2021-07-25
法院: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因與被上訴人張忠武、原審被告王東、原審被告劉艷、原審第三人大連泰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安公司)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不服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2019)遼0204民初9167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2019)遼0204民初9167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11307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賈春雨
審判員任媧
審判員劉冬艷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楊寧
判決日期
2021-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