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瑞辰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漯河天潤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豫1102執保195號
判決日期:2021-07-16
法院: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人漯河瑞辰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訴被申請人漯河天潤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漯河瑞辰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請,請求依法凍結、查封被申請漯河天潤置業有限公司銀行存款9500萬元或相應價值的財產。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為保全申請人的保全申請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或查封被申請人漯河天潤置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95000000元或者相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劉偉
人民陪審員姚冰
人民陪審員史秀燕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書記員曹麗
判決日期
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