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縣公路管理局、寶德照明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5民終2087號
判決日期:2021-07-16
法院: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滑縣公路管理局、寶德照明集團有限公司、胡西生訴李海峰,原審第三人胡舜華、郭炎炎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河南省滑縣人民法院(2021)豫0526民初88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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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河南省滑縣人民法院(2021)豫0526民初885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河南省滑縣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滑縣公路管理局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53890元予以退回;上訴人胡西生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100元予以退回;上訴人寶德照明集團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53880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朱繼科
審判員閆海英
審判員張敏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王萌
書記員郭釔均
判決日期
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