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安燕與貴州緣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黔2631民初578號
判決日期:2021-07-15
法院: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龍安燕訴被告貴州緣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原告以經法庭工作人員到被告公司所在地調解,現被告已經全部支付所欠租賃款為由,于2012年7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龍安燕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48元,減半收取124元,由原告龍安燕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牛盛高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書記員陸小鳳
判決日期
2021-07-15